2023年上半年創業扶持資金申報工作開始了!符合條件的創業者,快來關注一下吧!
2019年5月1日(含)起在宜首次創業并登記注冊的企業骨干、小微創業者、大學生(普通高等學校在校生、大學生村官、畢業5年內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科研人員、留學回國人員、失業人員、復員轉業退役軍人和農民。吸納各類城鄉勞動者就業,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實際繳納社會保險費滿1年的。3年內按每年每新增帶動1名符合條件人員就業給予3000元的創業帶動就業補貼,3年累計最高不超過10萬元。(創業帶動就業補貼吸納對象和企業社保補貼吸納對象不得重復)登記失業人員、普通高等學校學生(在校及畢業5年內)、復員轉業退役軍人、就業困難人員,在宜首次創業,租用場地且正常經營6個月以上的,可申請享受創業租金補貼。1、2019年5月1日(含)起在宜首次登記注冊的創業實體。2、創業者是在法定勞動年齡內的法定代表人(個體工商戶為經營者,其他類型為注冊登記負責人)。3、創業者與租房主體一致,注冊地址、實際經營地址與租用場地地址一致。根據經營場地年租金按年度據實給予補貼,補貼標準最高不超過6000元,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自創業實體注冊登記起的3年。(一)2023年上半年創業扶持資金申請截止時間為:2023年4月28日。請符合條件的創業者在申報時間內帶齊材料向營業執照注冊地址所屬鎮(園區、街道)人社職能部門申請。(二)申請人每次申請最長期限不超過12個月,自創業實體登記注冊之日起4年內完成全部申請,逾期視為自動放棄。(三)租房合同甲乙雙方在同一戶口簿上的,或租賃自己父母、子女的房產以及夫妻之間互相租賃的,不得申請創業租金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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