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若干措施
為堅持“房住不炒”定位 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無錫市房地產調控領導小組辦公室 日前發布 《關于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 健康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措施》共有十條 具體內容如下 一 支持新市民、新就業、外來人才 在錫剛性購房需求 對在無錫工作、但社保和個稅繳納在外地的居民,提供半年及以上居住證明,可以在本市購買1套新建商品住房。 二 精準支持符合條件的常住人口家庭 改善性購房需求 對長期在無錫居住生活、且已具備落戶無錫市區條件,但因子女教育、宅基地資格等原因未辦理落戶手續的購房戶,可參照本地戶籍居民家庭,在市區購買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用于改善居住條件。 三 優化住房限購范圍 適當調整限購區域 將梁溪區、濱湖區、新吳區的部分街道,以及錫山區的錫東新城,惠山區的惠山新城等商品住房庫存偏高、去化周期較長的限購區域,調整為非限購區域。 四 根據國家和省要求 優化調整商品房 預售資金監管政策 在保障商品房預售資金 使用安全和項目正常交付的前提下 合理釋放監管額度內的資金 促進房地產企業加快資金回籠 在原有五個節點基礎上,再增加一個節點(領取建設工程規劃核實合格證之后),預售監管重點資金留存比例調整為60%、50%、40%、30%、20%、5%。 五 建立首套住房貸款利率 動態調整機制 自2月8日(含)起,無錫市個人首套住房貸款利率進行調整,最低可執行3.8%。 六 優化商品房價格備案制度 對于新建商品房項目 給予企業在價格申報備案上 一定的自主性 企業可在不超過有關限定條件范圍內,自主申報備案價格。 七 支持改善性產品供應 對高品質住宅項目給予 在項目認定、價格備案上 更多的靈活性 對符合《無錫市住宅品質提升設計指引(試行)》《無錫市高品質住區實施導則(試行)》《無錫市高品質住區建設實施意見(試行)》的項目,享受以下政策: (一)對于已拿地的新項目,原地塊未定性為高品質地塊的,項目規劃設計方案經評審后符合高品質住宅設計導則的,可對該項目認定為高品質住宅,享受相關政策。 (二)高品質住宅項目按“指導價+企業自主申報”備案,企業可在不高于指導價的范圍內自主確定均價,申報“一房一價”并進行公示。 八 完善征收拆遷安置補償方式 加大拆遷安置貨幣化力度 推進“房票”購房 九 認真落實居民個人換購住房 個人所得稅政策 落實《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支持居民換購住房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30號)規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間,納稅人出售自有住房后,1年內重新購買住房的,按規定條件申請退還相關個人所得稅。 十 支持房地產業合理融資需求 重點推進支持開發貸款 信托貸款等存量融資 合理展期落地見效 除首套房利率調整措施已經實施外,其余各項措施自本通知發文之日起實施。為進一步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用足用好房地產長效機制政策措施,2022年已實施的調控政策措施除本通知調整的,其余仍繼續執行。 這十條措施立足于 支持剛需、精準改善 提振房地產市場信心 而針對市民關心的熱點措施 相關部門也作出了具體解釋 措施一 支持新市民、新就業、外來人才在錫剛性購房需求。 將原執行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限購區域申請購買住房時,應提供6個月(含)及以上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或者個人所得稅證明(對依據省、市有關人才政策引進的非本市戶籍人才除外)”進行修改,按新建商品住房、二手住房區別如下: 1.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限購區域申請購買新建商品住房時,應提供6個月(含)及以上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個人所得稅證明或者居住證明(對依據省、市有關人才政策引進的非本市戶籍人才除外)。半年及以上居住證明以公安部門頒發的居住證為準。 2.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限購區域申請購買二手住房時,仍按原政策提供6個月(含)及以上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或者個人所得稅證明(對依據省、市有關人才政策引進的非本市戶籍人才除外)。 措施二 精準支持符合條件的常住人口家庭改善性購房需求。 執行范圍為市轄區。 具備落戶無錫市區的條件,以公安部門的落戶條件為準;目前的要求如下: (一)在本市有所有權住宅、合法穩定就業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的人員; (二)在本市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即經房產管理部門登記備案的租賃房屋,下同),或者合法穩定就業且參加城鎮社會保險的高校和職業院校畢業生(放寬至畢業3年內)、留學歸國人員及技術工人; (三)在本市有租賃住所、合法穩定就業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滿2年的參軍進入城市人員、新生代農民工、舉家遷徙農業轉移人口等來錫就業人員。 措施三 優化住房限購范圍,適當調整限購區域。 將梁溪區的崇安寺街道、惠山街道、北大街街道、清名橋街道、揚名街道,濱湖區的河埒街道、榮巷街道、蠡園街道、蠡湖街道、雪浪街道,新吳區的江溪街道、旺莊街道、梅村街道、新安街道,錫山區的錫東新城,惠山區的惠山新城,以上原限購區域調整為非限購區域。 來源:無錫市房地產市場調控領導小組、無錫博報 編輯:無錫發布工作室 |